每隔一陣子就會有家長跑來問知音說
“老師…皇家檢定考的廣告說,參加檢定考試以後可以出國留學耶”
參加鋼琴檢定考對升學到底有沒有幫助呢?
讓我們分成國內和國外來說明
國內部分
除了台北藝術大學保留部分獨立招生名額以外,目前所有大學的音樂科系都採用術科聯合測驗成績招生,包含繁星推薦、個人申請和考試入學都必須參加術科考試,並不採認檢定考試成績。所以,對國內大學入學來說,檢定考證書是毫無用處的。
以師範大學為例,音樂系仍訂有術科錄取標準。
目前國內大學大都以在他校、他系修過類似課程的成績作為抵免依據,在校外證明方面僅有語言課程能使用多益、托福或日語檢定證明來抵免。以政治大學為例,除了曾修過類似學分外,並不能用任何檢定證書來抵免。
第 五 條 抵免學分之原則規定如下:
一、名稱及內容均相同 。
二、名稱不同而內容相同者。
三、名稱及內容雖不同而性質相同者。
在高中學程,入學方式就包含甄選、申請、登記分發和特色招生,前三項管道招生的音樂班(又稱藝才班或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學生,必須參加全國藝術才能班聯合舉辦的術科考試,憑考試成績入學。對非音樂班學生來說,檢定考證書或許可以用在”超額比序”,但是按照103年的入學簡章,與音樂相關的”多元學習表現-均衡學習”這一項只採計在校成績,不包含校外活動或競賽成績。換句話說,檢定考證書在這一項並不能加分。
至於特色招生方面,依照103年教育部公布的高中特色招生(特招)簡章,採計加分的
個人參加科學展覽、生活科技創作、語文、數理、
資訊、藝文(含音樂、美術、戲劇、舞蹈)、體育、智慧鐵人
及非相關群科技藝競賽等”經教育主管機關或學校辦理”之各項競賽
並不包括檢定考試。而且採認的競賽必須是”經教育主管機關或學校辦理”。
這裡我們要岔開話題解釋一下什麼叫做”教育主管機關辦理”,很多音樂比賽和檢定考都掛著”教育局指導”、”教育部協辦”的名號,這些都只是送了公文到教育主觀單位備案、備查、申報,只要教育局有回函,業者就自行掛上指導或協辦。但是並不能算是教育局辦理。
目前台灣唯一由教育部和各縣市教育局辦理的音樂競賽只有”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也就是以前的台灣省音樂比賽(省賽)。而且教育部一慣的立場就是只採認國家(官方)主辦的競賽和考試成績,由於所有的音樂檢定考試都不是官方主辦(包含國外的檢定考),因此教育部完全不採認音樂檢定考試成績。
換句話說,到103年為止,所有的音樂檢定考試仍不能用來申請學校或加分,也就是對升學沒有幫助。
國外部分
目前幾乎全世界各地都有不同的音樂檢定考試,知音實在沒辦法一一說明,這裡只挑在台灣較為知名的英國皇家音樂檢定。
很多老師都說因為英國皇家音樂檢定歷史悠久,在許多國家都有舉辦所以
“以後有機會申請某些國外音樂系所,甚至有抵部分學分之可能性”
(引用自pingpingmusic的部落格)
但是
英國皇家音樂學院檢定委員會的官方網頁上說明這個考試是
”用來激勵各種程度和年紀的學生,賦予他們循序漸進的實際目標並為他們努力的成就給予實際上的獎勵”
換言之,這個考試的主要目的是獎勵和激勵學生,而不是用來當學生的程度和演奏能力的保證。
他們在資訊和原則(Information and Regulations)頁面的第17條結果和證書(Results and Certifications)的F項裡清楚說明了證書”不能”用來申請學校
在第八級(最高級)上獲得卓越的成績表示您在音樂上有較高的水平,但是並不必然表示您合乎申請任何皇家音樂學院或任何更高階教育系統的條件,或作為職業音樂家的(證明)
While indicating a high standard at the level, a Distinction in Grade 8 does not necessarily imply suitability for admission to any of the Royal Schools of Music or any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 or for a professional career in music.
(引用自英國皇家音樂學院官方網站)
主辦考試的英國皇家音樂學院本身都不接受以檢定考證書申請入學,就不用說其他院校了。
但是,這紙證書能不能拿來”抵學分”呢,知音翻了幾間國外知名大學的入學須知,都沒有看到相關規定,而且檢定考試內容只包括音階、視奏、基礎樂理、聽寫、指定和自選曲彈奏以及簡易的音樂史問答(英國皇家),尚且不及台灣高中音樂班入學測驗的廣度和難度,要拿檢定考的證書來抵國外學校的學分,目前看來可能很低。
很多家長關心檢定考的原因都是為了升學,知音很認真的調查了各種規定後,只能很遺憾的說其實一點幫助也沒有。
或許我們應該回到原點來看,檢定考的作用就像皇家音樂學院說的一樣,是為了獎勵和激勵學習,給學生一個實際的努力目標,讓她們在學習的過程能持續不斷的努力,而不是升學。
如果我們忽略它真正的目的與作用,只追求額外的附加價值,學音樂的孩子不就變成了一個個的考試機器?
當音樂從帶給孩子快樂和理想的興趣,變成為了升學而承擔的沈重壓力,一旦完成升學目標,孩子還會不會想繼續追求音樂的美好和快樂?